老年病致残的特点是什么?
(l)老年病致残率高:老年人各组织、器官的生理功能已有不同程度的退行性改变,抗御疾病的能力也在日渐减弱,罹患疾病的机会却越来越多,病后的全面康复日见其难。所以.老年人身体某部分因为病伤而造成的缺损或功能障碍就非常容易被保留下来,也就使致残的可能性增多。
(2)因地区发展水平而有差异: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化,也应当从社会-心理-生物-医学等多层面,全方位地认识、研究老年病的致残问题。在我国,从总体上讲,老年病致残率是农村高于城市,偏远地区高于发达地区,但视力残疾与精神残疾则是城市高于农村,发达地区高于偏远地区。
(3)多种残疾可同时并存:老年人可同时罹患多种疾病,如高血压、动脉硬化、骨质疏松、糖尿病等,而且,老年人的心脑、肾等器官的生理功能退化比较明显,发生病变之后的代偿能力减退,严重地影响着治愈与康复,还常常引起并发症(如患糖尿病时可并发心、脑、肾、视网膜以及精神方面的异常),所以可导致多种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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