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患者能结婚生子吗?
婚姻法并没禁止精神病人结婚生育. 但尚在治疗中、复发频繁的未愈者, 仍然存在幻觉妄想以及思维或行为方面的异常, 不具备料理个人和家庭生活家庭生活的能力, 不能很好地教养子女和处理好各种人际关系, 不宜结婚. 那种认为结婚可为病人“冲喜”, 使疾病好转达的说法是极端错误的, 没有科学根据.
病情恢复良好, 可以结婚的精神分裂症患者, 对其生育问题应慎重对待. 从优生学的角度来说, 精神分裂症病人最好不生育. 理由是:
1、精神分裂症有明显的遗传倾向. 父母一方患此病, 子女的患病率为20%-40%, 而一般人群只有0.5%.
2、服药期间怀孕, 或多或少都会对胎儿有一定的影响. 如果为此停药, 又担心病情复发.
3、父母一方患有精神病, 这种家庭环境对孩子的成长是很不利的. 不仅难以给孩子充分的关心和照顾, 而且如果病情不稳定, 种种病态表现对孩子幼小的心灵将造成伤害, 性格发育也会受影响.
4、精神分裂症的发病高峰是在20岁左右, 在孩子成长过程中, 家人时时都会担心孩子会出现精神异常.
如果一定想要孩子, 那么主要认真考虑以下问题:
1、全面评估患者的病情. 目前还有没有症状?服药的剂量是治疗量, 还是维持量?如果现在停药要小孩, 病情加重的可能性有多大?
2、向有经验的精神科医及妇产科医生进行咨询.
3、如果需要停药, 一定要在医生的指导下缓慢地减量, 不能突然停掉, 精神科药物或多或少会对胎儿有一定的影响. 因此, 必须咨询有关专家, 停药一段时间后方可怀孕.
4、在此期间, 一时发现病情有波动, 应马上恢复药物治疗, 否则病情民展严重了, 治疗就困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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