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神经功能缺损评分标准
临床神经功能缺损评分标准观察项目
评分标准
意识最大刺激,最佳反应
两项提问:1、年龄?2、现在是几月?(相差两岁或一个月算正常)
均正常
一项正常
都不正确,做以下检查
0
1
两项指令(可以示范):握拳、伸拳;睁眼、闭眼
均完成
完成一项
都不能完成,做以下检查
3
4
强烈局部刺激(健侧肢体)
定向退让(躲避动作)
定向肢体回缩(对刺激的反射性动作)
肢体伸直
无反应
6
7
8
9
水平凝视功能
正常
侧凝视动作受限
眼球侧凝视
0
2
4
面瘫
正常
轻瘫,可动
全瘫
0
1
2
言语
正常
交谈有一定困难,借助表情动作表达
或语言流利但不易听懂,错语较多,可简单对话,但复述困难,
言语多迂回,有命名障碍
词不达意
0
2
5
6
上肢肌力
正常Ⅴ度
Ⅳ度(不能抵抗外力)
Ⅲ度抬臂高于肩
Ⅲ度平肩或以下
Ⅱ度平肩或以下>450
Ⅰ度上肢与躯干夹角≤450
0
0
1
2
3
4
5
6
手肌力
正常Ⅴ度
Ⅳ度(不能紧握拳)
Ⅲ度握空拳,能伸开
Ⅲ度能屈指,不能伸
Ⅱ度屈指不能及掌
Ⅰ度指微动
0
0
1
2
3
4
5
6
下肢肌力
正常Ⅴ度
Ⅳ度(不能抵抗外力)
Ⅲ度抬腿450以上,踝或趾能动
Ⅲ度能抬腿450左右,踝或趾不能动
Ⅱ度抬腿离床不足450
Ⅰ度水平移动,不能抬高
0
0
1
2
3
4
5
6
步行能力
正常行走
独立行走5米以上,跛行
独立行走,需扶杖
有人扶持下可以行走
自己站立,不能走
坐不需支持,但不能站立
卧床
0
1
2
3
4
5
6
解释:在相应项目内打“√”,每项检查只能选填一项。最高分45分,最低分0分。轻型:0-15分,中型:16-30分,重型:31-45分。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