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0-10-16 07:36:10

急性心肌梗塞康复中的危险分组


急性心肌梗塞康复中的危险分组
分组
特点
Ⅰ低危
住院时无临床症状;
无心肌缺血迹象;
心脏功能容量>7个代谢当量(METs);
正常左室功能(LVEF>50%);
无严重室性异位心律。
Ⅱ中危
ST段水平或下斜型降低≥2mV;
放射性核素心肌扫描,灌注缺损再充盈;
左室功能中等或较佳(LVEF35%~49%);
心绞痛发作形式改变或新近发生的心绞痛。
Ⅲ高危
以前或近期心肌梗塞波及左室≥35%;休息时LVEF<35%;
运动负荷测验时收缩压不升或上升<1.33kPa(10mmHg);
入院后缺血性胸痛持续或反复发作历时24小时以上;
心脏功能容量<5个METs,测验时伴有低血压反应或ST段下降0.1mV;
住院中有充血性心力衰竭,或运动测验心率<135/min时ST段下降≥0.2mV;
严重室性异位心律。
中度和高度危险组在康复训练时必须用心电图检测以防止在康复过程中发生意外,本期约持续4~12个月不等。
不宜进行康复训练和应中断训练的指征
Ⅰ不宜进行康复训练
⒈休息时心脏不适或气短
⒉持续存在的充血性心力衰竭体征
⒊高血压未得到纠正血压>24/14 kPa(180/105 mmHg) 或低血压持续存在、血压<12/8 kPa(90/60mmHg)
⒋心律失常持续存在或反复出现
⑴休息时窦性心动过速
⑵二度获三度房室传导阻滞
⑶休息时室性早搏频发,活动后增加,药物不能控制者
⑷室性心动过速
⑸心室率无法控制的心房纤颤
⑹因为严重肌肉骨骼疾病或其他限制性因素,以致不能活动者
Ⅱ中断训练或减少训练强度
⒈活动引起心脏不适或气短
⒉活动引起脑症状
⒊心动过速,心率>110/min
⒋活动后收缩压下降>2.67kPa(20mmHg)
⒌很轻用力时,ST段下降>0.1mV,上升>0.2mV
⒍出现新的(包括频发室性早搏)心律失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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