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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与康复医学
一、康复与康复医学
(一)康复
在国际上”康复” 一词用rehabilitation来表示,其中re-是重新的意思,habilis是使之得到能力或适应的意思,action是行为或状态的结果,因此rehabilitation是重新得到能力或适应正常社会生活之意。
康复专家们曾把“康复”定义为“康复是指综合协调地应用医学、社会、教育、职业的措施,对患者进行训练或再训练,减轻残疾因素造成的影响,以尽量提高其活动功能,改善生活自理能力,重新参加社会生活”。
1981年WHO医疗康复专家委员会给康复下了一个新的定义:“康复是指采取一切措施,减轻残疾和因残疾带来的后果,提高才智和功能,使他们重新回到社会中去”。
康复是使残疾者和功能障碍者恢复功能,恢复权利的过程。
康复服务中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医学康复(以医学的手段矫治残疾,提高其功能);
2、教育康复(实现受教育的权利,如文化教育及特殊教育);
3、社会康复(恢复其参加社会的权利,如残疾人参与社会活
动,建筑无障碍设施);
4、职业康复(为残疾人创造就业条件并实现其自食其力)。
通常将包括医学康复、教育康复、社会康复、职业康复诸方面的康复工作称为全面康复或俗称大康复。
(二)康复医学
⒈康复医学的理念与新医学模式相吻合
⒉康复与康复医学并不是等同的概念
康复是恢复残疾者的功能和权利的过程。
康复医学是一门医学学科,是医学学科的一个分支,与保健、预防、治疗医学并重,被国际上称为第四医学。
康复医学本质上是功能医学,它主要是研究患者的功能障碍、伴发功能障碍而产生的各种残疾、以及提高康复治疗效果、改善患者功能障碍、提高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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